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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约第二十四条?
  2. 2021西安垃圾分类处罚条例?

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约第二十四条?

1,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

2,建立管理台帐,记录管理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

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在投放点张贴分类标准,指南等图文资料,派发宣传品,指导投放人分类投放。

4,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出现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充。

5,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

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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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阳单位收集运输。

7,对不符合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对仍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的,报告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

8,制止混合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行为。

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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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和省市的其它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应当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及本市的相关规范配置收集容器:

(一)住宅区收集点应当配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个住宅区至少设置一个可回收物和一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二)商务、办公、生产区域应当配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设置一个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人行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应当配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收集容器的设置不得妨碍消防通道。

2021西安垃圾分类处罚条例?

2021年1月1日起,《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按《条例》规定,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和农村区域都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出台减量措施,通过禁限塑、绿色办公、净菜上市等减少垃圾总量。

分类投放 责任主体是单位、家庭个人

《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及其他垃圾。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种类投放;可回收物投入相应的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再生***回收经营者;家庭厨余垃圾沥干投放,餐饮经营者产生的厨余垃圾投放至专用垃圾收集容器。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成分、物化等特性,进行分类处理:可回收物***用***化回收、利用方式处理;有害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由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厨余垃圾***用生化处理、脱水后焚烧等方式进行***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其他垃圾***用焚烧等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除应急情况外,不得直接填埋。餐饮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减量措施 避免过度包装实行绿色办公

市、区县人民***应当制定有利于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的政策和措施,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实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杯具、餐具等用品。

餐饮、***、住宿服务性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一次***。电子商务、快递外卖行业应当优先***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