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文明出行规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西安文明出行规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宣传语有:
1、学礼仪、树新风、做文明西安人。
2、文明西安我创建,西安文明我幸福。
3、乘车排好队,过街等红灯,西安因你更文明。
4、你热情的笑脸让世园更精彩,你文明的言行让西安更美丽。
5、山水西安千幅画,文明古都万卷诗。
(一)工程项目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和相关资料齐全,有切实可行的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方案及措施。
(二)工程规模达到以下要求: 1、房屋建筑工程:市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其余区县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平方米). 2、不具备以上条件,但具有相当规范和良好社会效益的工程,如标志性、纪念性建筑物等。 (三)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大中型公用建筑、***投融资项目,必须按规定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四)市级文明工地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申报,专业承包企业可与施工总承包企业联合申报,不得另行申报。
(五)申报工程项目为企业中标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不得将同一施工现场内的多个单位工程分割申报。
(六)市级文明工地的评选实行申报备案制,施工企业填写《西安市建筑工程创建文明工地申报备案表》,市管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申报,区县、开发区内的项目,由施工企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审查通过并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市站安全管理科审查备案。安全管理科随时受理市级文明工地的申报。 市级文明工地申报时限为工程开工一个月内,施工进度多层在正负零以下,高度在二层以下方可备案,逾期申报一律不予受理。
(七)安全管理科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市站派有关人员对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到岗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文明施工情况等进行检查,对于未达到要求的,坚决不予备案登记。
(八)申报“市级文明工地”的施工现场,符合“省级文明工地”有关条件的,可以同时申报“省级文明工地”。
第一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年检、变更、补证、领养、收容、相关行业组织、临时举办犬类展览、竞赛、表演和犬类经营活动的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限制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分、县局负责本辖区内限制养犬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人、养犬单位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犬类交易市场开设的经营门店除外……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限制和规范养犬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经营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限制养犬实行***部门监管、养犬人和养犬单位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县人民***应当建立由公安、农业、城市管理、工商、卫生计生等行政管理部门参加的限制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限制养犬管理工作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文明出行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文明出行规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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