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7年西安生活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7年西安生活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0年陕西一类工资区,如果是全日制用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不得低于18元。二类工资区,如果是全日制用工,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
2020年6月,陕西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不同地区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每人每月600元至800元之间,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每人每年4000元至5000元之间。具体标准还需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如需更多信息,建议访问陕西省******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1)低保户:参考2020年11月18日发布的《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市民发〔2020〕167号),新标准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40元/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560元/人·月。
(2)五保户:参考2019年5月22日西安市民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印发的《西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市民发〔2019〕142号),有效期5年。城市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为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为1320元(集中供养)、700元(分散供养)。
陕西省2021年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提高到2250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60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800元/人年),分散供养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5500元/人年(其中,现金不低于5300元/人年)。
西安社保个人交费标准
1、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280元
2、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贫困重度残疾人员无需个人缴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费70元
3、2021年1月1日起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当年只参保不缴费,次年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缴费。
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居民生活用电
居民生活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4983元/度、1—10千伏为0.4983元/度、35 千伏为0.4983元/度。
二、农业生产用电
农业生产用电电费:不满1千伏为0.5164元/度、1—10千伏为0.5084元/度、35 千伏为0.4984元/度。
其中:农业排灌用电:不满1千伏为0.2994元/度、1—10千伏为0.2***4元/度、35 千伏为0.2944元/度。
一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如果一户人家年累计用电量为2160度,第一档标准电价为0.4983元/度,这一年这户人家的电费为2160×0.4983。
二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度至4200度。如果一户人家一年累计用电量在4200度,超过一档电量为4200-2160也就是2040度,超出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05元。这家一年的电费具体算法为2160×0.4983+2040×(0.4983+0.05)。
三档电价:年累计用电量在4201度及以上。如果这户人家年累计用电量在4250度,也就是超过了二档最高标准50度电,超出部分将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提高0.3元,这户人家一年电费具体计算方法为2160×0.4983+2040×(0.4983+0.05)+50×(0.4983+0.3)。
此外自去年9月1日起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峰段由原来的每日8时至22时调整为每日8时至20时,峰段时间缩短2小时,加价标准仍维持原水平每千瓦时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由原来的每日22时至次日8时调整为每日20时至次日8时,谷段时间延长2小时,降价标准维持原水平每千瓦时0.2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7年西安生活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7年西安生活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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