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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怎么样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是西安户口,老公是外地户口,我们能在西安买房吗?
  2. 我是广东人,老公是西安人,我们应该在哪里生活?
  3. 西安女子爆料遭丈夫严重家暴,微博求救希望大家帮帮忙,对此你怎么看?
  4.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裸聊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我是西安户口,老公是外地户口,我们能在西安买房吗?

可以买的。你老公作为共有人,写到房本上也可以。我上星期刚买了一套二手房,老婆是河北的,可以写他的名字。要确保你有指标,西安要求夫妻名下只能有两套房。我们也是刚卖了一套,然后等着过户后腾出指标,然后这边新买的房子再过户。

我是广东人,老公是西安人,我们应该在哪里生活?

看具体情况。

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怎么样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从中国社会家庭的传统观念来看。

中国社会的传统是,女人嫁给男人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离开原生态家庭,嫁到男方家庭,女人就是老公家庭成员了,去老公那个地方,和老公一起生活。

2.从两人的工作事业发展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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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结婚后,要考虑双方的工作事业情况,哪方的工作稳定,哪方的发展空间大,要照顾哪一方的工作和事业,两人有一个工作和事业发展前途。

3.从双方的家庭环境来看。

两人结婚,牵扯到两个家庭,需要家庭照顾,要考虑小孩读书,要考虑双方父母,要考虑家庭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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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区域大环境来看。

要考虑双方区域大的经济环境,哪个区域经济条件好,从整体上看,广东发展优于西安。在广东机会多,发展快,挣钱多。

这个问题得你和老公商谈。按就业广东方便容易。生活成本气候广东都是不错的,当然了,西安,西北二线城市,也是不错的,生活成本,就业情况不祥。虽然我是陕西人,可我喜欢广东多点。两地轮换着生活多好!你说了。

我觉得你还是在广东比较好。原因是:你在自己父母身边,你就有个情感依靠,***如你去了西安,你除了老公外就是单枪匹马了!再加上婆婆和儿媳本身这个关系就不好相处,如果你受了委屈,老公站在你这边还可以,但是他如果不站在你这边,你可真是成了孤家寡人了。

一般外嫁的女人,到最后大都被现实打败 ,

我的一个朋友孩子硬硬地被他媳妇拽到广东了。到了广东后他所做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了。

广东经济那么发达,还是不要到西安,西安的发展还是比较落后的,因为我在那里呆过一段时间

西安女子爆料遭丈夫严重家暴,微博求救希望大家帮帮忙,对此你怎么看?

同情女子,但为什么不去求助法律呢?

网络成了我们诉诸苦闷的一个重要渠道,好像哪里都没有在网上炒热了的强,也许是新媒体的力量强大到被人认为无所不能!

但问题总归要回到秩序和法律的框架下来解决,转了一圈,还是回到起点,只不过是挟了汹涌的民意,似乎自己可以扳回加分。

个人也许被逼无奈,但多了!其实损害的是法律的尊严和制度的完善。很多连尝试都不愿意去,就主管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肯定会被区别对待,但如果没有试,又怎么会知道呢?

一个自己都不认为或者相信的东西,反过来要让它来为自己主持公道,是不是有一些滑稽?

对于这件事我的看法是,遭到伤害为什么不求助法律,要求助网络,求助网友呢!丈夫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甚至是故意***罪未遂,妻子受伤后最应该做的事保存相关证据,联系专业律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啊。现在网络盛行,但是网民不能审判啊,任何人是没有权利审判别人,动用私刑的!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需要借助网络扩大影响,希望大家相信法律,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及时保存证据。寻求法律的帮助。

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西安女子曝料遭丈夫严重家暴,这件事得追究家暴的起因。

如果两个人没有什么大的矛盾,互相拌个嘴,推搡一下,这就不能算是家暴。两个人坐下来沟通一下,各自让一步,皆大欢喜。

如果两个人涉及家庭大的问题无法调和,这就得依靠外部力量来帮忙了。一般出现动手情况,多的是女方嘴不饶人,男的忍无可忍才动手,谁也不怪,自已去反思吧,谁也帮不了你。

如果确实是家暴,那就各自放对方一条生路,另寻自已的幸福生活去吧。

西安女子录下丈夫***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这个案子确实比较热,先来回顾下基本案情。

女士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也单独居住在一个卧室。王女士怀疑丈夫出轨,趁丈夫醉酒,猜出其手机密码,从手机中取得丈夫和其他女性的合影、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后又在丈夫居住的卧室内放置录音笔,录到丈夫和他人***的音频。王女士到******离婚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较好,王女士猜测丈夫手机密码获取的证据、偷录的音频都侵犯了丈夫的隐私权,属无效证据。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这个案子争议比较大的一个问题是,王女士录制的音频为什么会被认为无效?而且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才有效?

下面我展开讲讲。

与许多人看完这个案子理解不同的是,王女士录制的音频被判无效的原因并不是由于没有经过丈夫的同意。

我国法律以前确实曾经规定过,未经对方同意录制的音频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最高人民***在1995年曾经针对这个问题做过一个批复《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主要内容是:“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续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在这个批复里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等,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西安生活多年山东老公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