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卫生:工地卫生管理网络,宿舍、厕所、食堂等各项管理制度,卫生自查、月查和考核记录。宣传教育:工地宣传教育网络名单,工地文明施工规划和措施,宣传教育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学习***、学习内容和记录,职工思想教育、培训、考核情况记录,与有关单位或居民共建文明协议和活动记录。
2、将新接受申请的工程项目报省总站备案。评审:当工程项目基本竣工,且符合“省安全文明工地”申报条件,有关申报资料报市安监站审查,由市安监站组织核验及初评,市建委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省总站,并由省厅组织验收及评审。奖励:由省建设厅颁发奖牌和证书,在市安监站领取。
3、先由施工单位将安全文明工地资料报审至相关单位盖完章以后,再报到当地安监站,由安监站组织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专家进行文明工地验收。
4、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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