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电动车出行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西安电动车出行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动车是人们日常出行比较方便、快捷的一种交通工具,它体积小、占地面积小、环保,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喜欢。电动车是否限号,要根据不同地区或城市的政策而有所不同。目前来看,西安电动车是不限号的,但请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
西安电动车是不限号的,两轮的电动车,或者是汽车类的电瓶车,以及混合动力的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说绿牌的车牌。
两轮的电动车是蓝色的车牌,或者是***的车牌,这些车辆都是不限号的车辆。
属于新能源车辆,限号的车辆,主要是烧燃油的车辆。
6月1日,本报曾报道了自6月起至9月底,西安市将在城六区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顿,对驾驶无牌无证或使用***牌***证的电动三轮车、轻便摩托车、摩托车及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扣留车辆、拘留驾驶人员的消息。
西安市对电动车的管理规定如下:
• 电动车标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5km,应具有踏板功能,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的标称电压不得大于48V。
• 超标电动车标准:以蓄电池作为***能源,有两个车轮;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力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6公里每小时;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
• 违规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此外,西安市还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的通告》,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作出了明确规定:
• 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电动车自行车及蓄电池不得上楼入户,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在其他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的,将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责任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或拘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电动车出行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电动车出行规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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