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出租汽车乘客出行登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西安出租汽车乘客出行登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购房者的家庭成员户籍证明、身份证、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证明材料;
4、购房者委托他人提交核验资料的,需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明等材料。
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户主页)彩色扫描件及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原件扫描件,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3.婚姻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未婚不需要),离异须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原件扫描件;
4.以家庭为单位(含未成年子女)的杭州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户籍的购房家庭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住房情况查询证明原件扫描件);
5.非杭州户籍须提供近36个月内连续24个月社保或个税缴交证明原件扫描件
摇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登记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社保、个税缴纳明细;
2.登记购房人的婚姻状况(登记购房人为离异后的单身且登记类别为刚需家庭的,还应核验离婚年限)及其购房意向登记时的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
3.登记购房人本人满足首付款条件的存款证明(因个人征信问题不能获得***的,登记购房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不能***购房后果);存款证明不高于意向房源购房款的30%;
4.登记购房人为非西安市户籍的驻陕部队现役军人,或原籍在我省的现役军人需提交符合西安市购房政策的相关证明(见《关于落实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市房发〔2017〕77号);
5.证明登记购房人符合西安市住房限购政策的其他必要材料;
6.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应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明等材料
购房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未能通过资格核验的或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主申请人等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西安申请购买商品住房须知
一、自2019年6月20日起,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临潼区(2019年6月20日加入限购范围),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售房;
从市外迁入户籍的居民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无住房且能够提供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方可购买1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二、、意向购房人应按照刚需家庭、普通家庭分类进行实名意向登记。
刚需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不含未婚、离异不满3年的单身;
(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范围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7年1月1日起无住房转让记录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出租汽车乘客出行登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出租汽车乘客出行登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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